青山不语,苍天含泪。7月23日,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公安局孙家滩分局局长、四级高级警长王大为遗体告别仪式在市殡仪馆举行。
7月20日晚,王大为在带队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因公殉职,终年50岁。
王大为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,历任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马家湖派出所所长,东塔派出所指导员,金积镇派出所所长,金银滩派出所所长,利通区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,孙家滩公安分局政委、局长、四级高级警长。先后被评为“全区优秀人民警察”,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,个人嘉奖3次,先进个人4次,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公务员、优秀共产党员。
从警30年来,王大为长期扎根基层一线,在工作中时刻以身作则,恪尽职守,冲锋在前,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打击违法犯罪、化解矛盾纠纷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,用实际行动践行了“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执法公正、纪律严明”总要求,用生命和热血诠释了“人民公安为人民”的初心使命。
战友,一路走好!
转自丨平安吴忠
来源:中国警察网